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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划定耕地保有量10122.63万亩

浏览:次    发布日期: 2024-07-02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新疆划定耕地保有量10122.63万亩


6月25日是第34个“全国土地日”,以“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”为主题的新疆宣传活动在昌吉市举行。记者从现场

了解到:目前新疆划定耕地保有量10122.63万亩、永久基本农田8226.31万亩,成为全国九个超额承担国家耕地保护任务的省

区之一。


近年来,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牢记“国之大者”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,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

责落地落实,以长牙齿的“硬措施”守牢耕地保护红线。


“将来可以实现实地看、在线报、远程督、联合管的共同保护耕地工作新模式。”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

长谢静现场回答农民提问时讲到,2024年3月,自治区出台实施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,全面推行区、地、县、乡、

村五级联动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,随着系统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乡村网格员队伍的建设,可全覆盖、无缝隙实行耕地保护,在田

间地头,就可以了解地块属于一般耕地还是永久基本农田,若发现破坏耕地或者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,都可以及时从APP进行

上报,确保每一块耕地有人守有人护。


另外,自治区印发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办法,根据水资源保障情况,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调查评价,研究编制

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,推动耕地批量增加。截至目前,自治区调查确定耕地后备资源866.36万亩,占全国总面积的18%,

居全国第一。


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张军表示,要以本次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,持续推进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

给基地建设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,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,巩固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专

项整治成果。有序推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,依法加强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监管,以土地的高效配置促进城乡间、区域间协

同发展、共同富裕。